《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1-06-12 11:0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戰略規劃處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根據自治區《關于深化項目評審(咨詢)、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實施方案》,加快建設科技專家庫,制定入庫標準和評審專家遴選規范,建立完善評審專家誠信記錄、動態調整、責任追究制度,規范評審行為;完善專家輪換、隨機抽取、回避、公示等機制。為進一步完善科技專家管理體系,發揮專家在決策咨詢、項目評審、項目監督等中的支撐作用,科技廳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內科發規字〔2021〕6號)。
二、主要內容
《專家庫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則、專家庫建設、專家庫管理、監督管理等共六章二十二條。
1.總則。明確了專家庫定位、建設目的、使用原則和管理方式。
2.專家庫建設。明確了專家入庫基本條件、專家分類、專家庫分類、專家入庫方式。
3.專家庫管理。明確了專家更新信息、分類管理、出庫等要求。對專家選取原則和選取程序提出要求。
4.監督管理。對專家選取、專家庫管理、使用單位及其它參與主體等明確了責任和處理方式。
三、政策特點和亮點
1.明確辦法適用范圍。科技廳所開展咨詢論證業務,應按照本辦法要求從專家庫中選取使用;其他工作所需專家,具體使用方式根據實際需求參照本辦法執行。
2.明確專家分類、專家庫分庫管理。對專家實行分類管理,將專家分為科技研究類專家、產業管理類專家、財務審計類專家和其他專家。專家庫劃分為戰略咨詢專家庫、項目管理專家庫和評估評價專家庫。專家根據自身條件和相應要求可同時進入不同類別專家庫。
3.為破除“四唯”傾向。針對研究成果突出的優秀青年學者、具有豐富企業管理或創新創業實踐經驗,或對成果轉化、產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戰略咨詢專家等,可適當放寬條件。
4.明確了使用單位專家選取原則
一是堅持同行評議原則。充分考慮專家履歷、專業水平、知識結構、特長等,并主要選取活躍在科研和生產一線、同行業同學科的專家參與評審。
二是堅持隨機原則。根據科技計劃類別和項目類型特點,合理確定評審專家選取條件,明確專家構成及選取范圍,由系統隨機產生候選專家。
三是堅持輪換原則。原則上每位專家每兩年參與咨詢論證業務不超過5次。
四是堅持回避原則。專家在收到咨詢論證邀請后或評審前,應當主動申明回避。
5.實行專家信息定期和適時更新。專家庫原則上每兩年更新一次,專家連續兩年未對本人信息進行確認或更新的,專家資格將被凍結,相關情況將及時通知專家本人。專家重新登錄專家庫信息系統確認或更新信息后,可解除凍結狀態。信息有變動的入庫專家通過專家庫信息系統可隨時在線更新并提交本人信息,經科技廳確認后予以更新。
6.明確了使用單位專家選取程序
一是使用單位在科技論證、咨詢活動開展前,由使用單位通過專家庫信息系統在線抽取專家。
三是使用單位通知候選專家,專家因故不能參加,或由于其它原因專家數量不能滿足要求的,按照設定的條件再次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