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星創天地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1-06-02 09:5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農村科技處
近日,自治區科技廳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星創天地管理辦法(試行)》,旨在推進農村牧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科技創新驅動鄉村振興發展。成為自治區優秀星創天地或備案為國家級星創天地就能獲得20-50萬元的資金支持。那么如何申請備案自治區星創天地?有什么條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能夠享受什么樣的政策與扶持?這份解讀請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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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星創天地管理辦法(試行)》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依據《科技部關于發展“星創天地”工作指引》(國科發農〔2016〕210號)和《關于加強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內科發農字〔2020〕11號)制定本管理辦法。
申請備案自治區星創天地的單位需具備哪些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運營機構。申請單位應是自治區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且運營時間18個月以上。
(二)具有技術依托單位。申請單位具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至少1家技術依托單位。
(三)具有基本的服務設施。申請單位至少擁有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服務場所,以便開展相關服務,開展農牧業生產的自有/長期租用土地面積不少于30畝(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3年以上)。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商業發展模式。具有創業實體評估準入與退出、財務管理及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通過投資與高附加值專業服務等獲得收益,探索可持續發展運營模式。
(五)具備“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通過線上交易、交流、宣傳、協作等,促進農村牧區創新創業的便利化、信息化。
(六)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務隊伍。至少有5人以上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專職服務團隊和5人以上結構合理、熟悉產業、經驗豐富的創新創業導師團隊(可兼職),能為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提供創業輔導與培訓,解決涉及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市場營銷、技術、金融、管理等方面實際問題。
(七)具有較好的創新創業孵化基礎。每年協議入駐的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不低于2個,運營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好的發展前景;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投資及擔保機構等有良好的合作關系;每年開展創新創業活動不低于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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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內蒙古自治區星創天地備案申報書。
(二)附件材料:
1.獨立法人的證明(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4.星創天地管理服務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明,創業導師名單及聘書(或聘用文件);
5.技術依托單位名單、注冊商標名稱、線下服務平臺實景照片;
6.星創天地內部管理規范制度;
7.入駐的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列明入駐時間)、畢業企業名錄及證明材料;
8.運營機構成立以來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客戶情況;
9.星創天地開展的服務、活動和具備服務功能的佐證材料;
10.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備案的程序如何?
申請備案自治區星創天地的建設運營主體向所在盟市旗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中央駐自治區科研單位、自治區直屬有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推薦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推薦單位審核同意后向自治區科技廳出具現場驗證報告和推薦函;
自治區科技廳組織專家集中評審,并進行信用審查,擇優擬定入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自治區星創天地備案名單并授牌。
對已認定為眾創空間的星創天地是否還需要再次備案?
對已認定為眾創空間的星創天地,不再重復備案,由運營主體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備案為星創天地或眾創空間,經所屬管理部門逐級審核提出建議報自治區科技廳批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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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創天地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與扶持?
自治區科技廳對績效考核優秀的星創天地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性后補助經費支持。支持星創天地內的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參與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雙創賽事。
內蒙古自治區大型科研儀器與設施開放共享服務網絡管理平臺要為自治區星創天地提供開放共享服務,鼓勵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為星創天地提供技術服務。加強星創天地與各類服務資源的合作機制建設,以研學、論壇、研討、培訓、訓練營等方式,促進星創天地與區內外創新創業資源有效對接。
鼓勵各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投資及擔保機構投向星創天地和孵化企業。引導和鼓勵自治區星創天地的企業在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新三板”進行掛牌和融資。
通過邀請或聘請知名企業家、成功創業者、天使投資人等方式,給予星創天地人才和智力支持。積極發揮創新創業導師作用,為創新創業企業和團隊提供全鏈條創新服務。
推薦績效考核優秀的自治區星創天地備案國家級星創天地。對2020年以后備案為國家級星創天地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自主選題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支持,同一年度既獲得績效考核優秀獎勵性后補助的星創天地,又獲得備案國家級星創天地項目經費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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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與考核星創天地?
建立健全自治區星創天地統計和信息報送制度。自治區星創天地應當每年向自治區科技廳報送星創天地綜合運營情況和統計數據。星創天地在運營過程中如發生場地面積、運營機構、經營方向等重大事項變化,應及時通過所屬管理部門向自治區科技廳來函報備變更情況。
建立健全星創天地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已備案的星創天地實行績效考核和動態管理。績效考核周期為3年,每年根據星創天地的備案時間、備案級別等因素依次安排部分星創天地進行績效考核。
?星創天地績效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一)星創天地績效考核分數由基礎分(100分)和附加分(10分)構成,評價最終成績為基礎分數和附加分數之和。
(二)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得分85分(含)以上為優秀,得分60(含)-85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績效考核結果在自治區科技廳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為一年,整改期滿仍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取消其備案資格,收回牌匾,視情況追回財政資金。
(四)存在資不抵債的情況視為考核結果不合格。
(五)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考核資料的或提供虛假考核資料的單位,視為不合格,并收回財政資金,依法依規對責任主體進行處理。
(六)連續兩年未上報統計信息的、違反管理規定的星創天地,取消其備案資格。
(七)由于特殊情況無法繼續運營的星創天地,應由所屬管理部門逐級向自治區科技廳申請退出星創天地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