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關于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729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4-10-09 15:2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侯金梅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扶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力度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自治區科技廳高度重視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工作,近年來,不斷引導激發民營企業創新積極性,深入開展研發投入攻堅行動,營造有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創新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促進創新資源向民營企業集中集聚,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一、已開展工作情況
一是強化科技企業培育。先后制定印發《高新技術企業獎補實施細則》《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實施方案》《科技領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系列政策文件。2021年以來,科技廳連續四年下達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獎勵資金4.2億元;下達科技領軍企業科研項目獎勵支持5700萬元,帶動科技領軍企業科研投入超過2億元。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服務行動,目前全區備案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達到133家,累計開展服務人數2765人,服務企業8827家,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項目709項、解決技術難題859項、轉移轉化科技成果687項。經積極培育,2023年底,自治區培育2批次40家科技領軍企業,其中民營企業達到25家,占比達到62%;高新技術企業總數達到1905家,較上年增長20%,其中民營高新技術企業1630家,占比達到85.6%。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2539家,較上年增長60%,其中,民營企業占比超過95%,形成了民營科技企業數量快速增加、質量不斷提升、大中小科技企業高效協同創新的良好發展格局。
二是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技術攻關。自治區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專項、科技創新重大示范工程等科技計劃項目,廣泛征集企業技術需求,工業領域科技項目全部由企業凝練提出技術需求,支持企業聯合行業優勢科研團隊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核心關鍵技術攻關。2023年,自治區科技創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掛帥”項目支持民營企業牽頭實施項目4項,專項資金支持3400萬元;自治區重點研發與成果轉化項目支持民營企業牽頭實施項目125項,專項資金支持1.36億元;通過科技項目牽引,我區企業與清華、中國科學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近百個創新團隊組成創新聯合體,合作開展技術攻關,取得一批先進成果,支持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三是促進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支持以內蒙古乳業技術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建設主體高質量建設國家乳業技術創新中心,已獲得科技部批復,2021年以來,給予5.3億元研發經費支持,中心已集聚形成10位院士、100多名高級行業專家、20多名海外專家、1000多名核心科研人員和超過5000人的全產業鏈創新隊伍,啟動科研項目145項,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創新成果。目前,自治區支持民營企業建設自治區重點實驗室20家、新型研發機構21家、企業研發中心800余家。持續支持以“揭榜掛帥”等項目組織方式,支持企業牽頭整合行業優勢科研團隊組建創新聯合體,目前,支持民營企業創新聯合體備案達155家,聚集了區內外461家企業、502家高校院所創新團隊。依托科技計劃項目,堅持高端人才引領和科技人才團隊梯次培養,強化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力度,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圍繞自治區優勢特色學科和新興學科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支撐自治區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是構建創新服務體系。目前,全區建有14家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394家、加速器3家、眾創空間177家,構建全鏈條科技創業孵化體系。組織舉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內蒙古賽區)賽事,2021年以來,吸引737家企業報名參賽,推薦49家企業參加全國賽,給予36家優勝企業共300萬元資金獎勵,孵育了一批從事大數據、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科技含量高、應用前景廣闊的優質企業。促進科技金融融合,引導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特點,制定專項方案、設計專項產品、配套專項額度、開辟專項通道、指定專人對接、進行專項考核,創新科技貸、科技增信貸等多種金融產品,引導金融機構設立6家科技金融示范支行。做好上市后備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推動52家高新技術企業進入上市企業后備庫。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營造促進科技創新環境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整合我區創新創業要素,引導更廣泛的社會資源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依托自治區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舉辦創新創業活動。落實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后補助等支持科技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擴大創新服務供給,支持民營企業和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充分利用科技資源,對開展的研發、創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給予資助。
(二)加大對民營創新型企業支持力度
繼續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報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力度,通過項目經費的引導,帶動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提升產品研發水平。繼續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積極培育民營企業中的科技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領軍企業。加快向民營企業開放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
(三)加強創新創業平臺載體建設
充分發揮自治區高新區、產業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載體的綜合科技服務作用,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持續實施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和動態管理。加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線上線下政策培訓和專題輔導。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