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500000115122718/2021-65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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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號 | 內科發農字〔2020〕11號 | ||
發布機構 | 自治區科技廳 | ||
主題分類 | 科技 |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
公文時效 |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1-20 16:00 來源:自治區科技廳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牧業科技社會化
各盟市科技局、農牧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銀保監分局、供銷合作社: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農業農村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銀保監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的《關于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牽頭聯合自治區各相關部門,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0年11月19日
關于加強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
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農業農村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銀保監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自治區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牧業科技服務效能,強化服務網絡體系連接,引領和支撐農牧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落實“科技興蒙”行動,增加農牧業科技有效供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壯大基層服務隊伍、完善下沉服務激勵機制,加強供需對接、拓展信息化服務覆蓋面、提升基層承接轉化能力、聚合科技服務機構力量,構建農技推廣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等市場化社會化科技服務機構形成開放競爭、多元互補、協同高效的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為深化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農牧業高質量發展和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服務下沉、務求實效。發揮縣域綜合集成作用,引導各類科技服務主體將科技資源和力量輸送到農牧生產一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務求解決農村牧區生產經營中的現實科技難題,提升農牧民增收致富能力。
創新機制、激發活力。破除制約科技創新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實現科技創新、人力資本、現代金融、產業發展在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建設中的良性互動。持續完善激勵和支持政策,激發各類科技服務主體活力。
厘清職能、開放協同。實現由脫貧攻堅向鄉村振興的有序銜接,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在科技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揮好政府統籌保障等作用,強化農技推廣機構公益性服務主責,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進一步加強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充分發揮企業等市場化社會化服務力量的創新服務主體作用,構建開放協同高效的社會化服務網絡。
二、推進農技推廣機構服務創新
(三)強化農技推廣機構能力建設。根據我區農牧業發展需求,強化基層公益性農牧業科技服務能力建設。進一步改善基層農技服務機構工作條件,全部實現工作有場所、服務有手段、下鄉有工具、經費有保障,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加強對旗縣科技示范基地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聚焦主導優勢產業,每個旗縣至少建設兩個長期穩定農牧業科技示范基地,使基地成為技術集成、示范推廣和教育培訓主要場所。按照綠色高質量發展要求,開展主推技術遴選發布,加強示范推廣,引導農牧民科學生產、綠色發展,農牧業主推技術到位率超過95%。(牽頭部門: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四)提升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服務水平。嚴把入口關,選拔學歷水平和專業技能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進入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隊伍。完善基層農技人員分級分類培訓機制,立足需求選準培訓對象、優化培訓內容、完善培訓方式,每年培訓基層農技人員不少于全區農技員三分之一。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隊伍中非專業和低學歷人員,通過在職研修等方式進行學歷提升教育。從鄉土專家、種養能手、農牧業專業應往屆大學生、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技術骨干中招募生產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較高、服務協調能力較強、群眾基礎較好的人員作為特聘農技員,為當地貧困戶、特色產業提供專門服務。(牽頭部門:農牧廳、人社廳、教育廳,完成時限:2022年)
(五)創新農技推廣機構管理機制。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總體要求,明確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承擔的公益性職能,合理設置縣鄉級農技推廣機構,理順管理體制,逐步實施推進“三權歸縣”、服務基層。依托國家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建立健全基層技術推廣機構人員聘用制、工作考評制、推廣責任制、人員培訓制和多元推廣制五項工作制度,形成技術人員收入與績效考評掛鉤機制。放活對農技人員提供技術服務的管理,允許基層農技人員進入家庭農場、合作社、農牧業企業等,為新型農牧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提供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咨詢等形式的增值服務并獲取合理報酬。完善融合發展機制,發揮公益性推廣機構在多元化推廣體系中的樞紐作用,通過派駐人員、共建平臺、合署辦公等方式,實現公益性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信息共享、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牽頭部門:農牧廳、人社廳,完成時限:2022年)
三、強化高校與科研院所服務功能
(六)充分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農牧業科技服務動能。加強對高層次農牧業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促進高水平農牧業科技團隊的培育。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農牧業科技服務考核機制,將服務“三農三牧”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成效作為學科評估、人才評價等各類評估評價和項目資助的重要依據。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農牧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鼓勵引導高校和科研院所設置一定比例的推廣教授和研究員崗位,并把農牧業科技服務成效作為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參考。(牽頭部門:科技廳、教育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七)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農牧業科技服務方式。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開放農牧業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資源,搭建跨高校、科研院所和地區的資源整合與共享平臺。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鄉村振興智力服務,推廣科技小院、專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創新服務模式。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牽頭部門:科技廳、教育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四、壯大市場化社會化科技服務力量
(八)提升供銷合作社科技服務能力。創新農資服務方式,鼓勵發展“農資+”技術服務推廣模式,推進農資銷售服務與農牧業技術服務、生產作業服務、產品加工服務相結合,將服務鏈條延伸到農牧業生產全過程。在有條件地區建設莊稼醫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產服務平臺。面向規模化經營主體開展“個性化定制”服務,加強與知名農牧業服務企業及科研機構合作,探索開展新型優質農資產品和現代技術裝備的研發和運用,推廣節肥、節藥、節水技術,減少土壤面源污染。(牽頭部門:供銷合作社,完成時限:2022年)
(九)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農牧業科技服務。引導企業組織產學研產業化聯合體,研發和承接轉化先進、適用、綠色技術,與農牧戶建立契約型、股權型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訂單收購+分紅”“農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多種利益聯結方式,探索推廣“技物結合”“技術托管”的創新服務模式。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創新龍頭企業項目扶持方式,建立完善農牧業科技服務后補助機制。加大農牧業科技服務企業培育力度,在龍頭企業認定、項目扶持等方面,對農牧業科技服務企業加大支持力度。(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提升農牧民合作社、家庭農牧場及社會組織科技服務能力。依托國家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加強對農牧民合作社、家庭農牧場、農村牧區專業技術協會從業人員特別是核心人員、技術骨干的技能培訓。以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農牧場等創建為抓手,引導支持科技水平高的農牧民合作社、家庭農牧場、農村牧區專業技術協會通過建立示范基地、“田間學校”等方式開展科技示范,大力推廣綠色生態高效現代農牧業生產方式,把小農牧戶引入現代農牧業發展軌道。鼓勵專業技術協會、學會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開展農牧業科技服務,集成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物質裝備,加快服務質量提檔升級。(牽頭部門:農牧廳、科技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一)加強科技服務縣域統籌。著力補齊縣域科技管理服務短板,加強縣域內各有關部門溝通協作,以縣域為單元統籌集聚農牧業科技服務機構力量。支持旗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依托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各類園區基地統籌科技服務資源,結合當地農牧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要,搭建科技服務綜合平臺,提升縣域全產業鏈農牧業科技服務能力。推動自治區、盟市級創新資源向縣域傾斜,涉農牧類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要向縣域開放共享創新資源。(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二)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動形成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科技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自治區層面搭建完善科技特派員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支持科技服務、農技推廣機構和企業合作社等機構申報建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盟市、旗縣層面定期開展認定、選派、指導、考核科技特派員工作,創新管理服務機制,融合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12396專家,整合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12396服務平臺和京蒙科技合作現代農業技術轉移平臺等資源,形成科技特派員綜合服務體系。強化現有支持政策和資金渠道的統籌利用,進一步加大對科技特派員工作的支持力度。擴大科技特派員選派范圍,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拓展完善科技特派員服務形式,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開展線上科技服務。提升科技特派員服務能力,完善線上線下科技特派員培訓體系。(牽頭部門:科技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三)加強科技服務載體和平臺建設。推進巴彥淖爾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和涉農技術創新中心等建設,促進產學研結合,形成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平臺。加強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建立綜合考評機制,實現動態管理、以評促建。鼓勵支持符合條件園區申報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努力推動形成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和自治區農業科技園區梯次發展布局。激發基層創新創業活力,支持農牧業科技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建設,推動建立長效穩定支持機制。(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四)加強農牧業科技服務信息化建設。實施農牧業科技服務信息化集成應用示范工程,推動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農牧業科技服務中的示范應用,探索“互聯網+”農牧業科技服務新手段。加強“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技術專家在線服務、農技小視頻瀏覽、視頻直播、新品種和新技術展示等科技信息化服務。建立完善自治區農牧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逐步構建全區農牧業和農村牧區“時空一張圖”,推進北斗衛星導航系統、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在農牧業生產中的應用。完善內蒙古自治區12316“三農三牧”服務平臺,鼓勵技術專家在線為農牧民解決生產難題,及時提供新品種、新技術等科技服務,實現線上線下互動服務。開展農業科技大數據標準化體系建設,推動農業科技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加強技能培訓,提升農牧戶信息化應用科技能力和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的服務水平,啟動農牧民信息化教育培訓三年提質增效行動,提升農牧民線上培育的普及性,實現線上培訓與實訓有效對接。(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5年)
(十五)提高科技創新供給能力。聚焦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以良種繁育、綠色種養、“互聯網+農牧業”、農畜產品加工、農牧業機械化為重點方向,開展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瓶頸。組織產學研聯合實施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各類科技服務主體開展農牧業技術集成和示范推廣。通過現有的技術交易后補助系統,對農牧業技術交易按規定給予后補助支持。利用京蒙科技合作現代農業技術轉移平臺,引進推廣北京等地區先進適用農牧業技術成果。開展種業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提高種業科技供給能力。以實施國家“農業重大技術協同推廣”試點項目為契機,聚焦我區農牧業優勢特色產業,以重大技術推廣任務為牽引組建自治區產業技術團隊,引導農技推廣機構、科研教學單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經營性服務組織等合理分工、高效協作,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優勢互補的農技推廣協同服務新機制,暢通科技成果落地渠道。(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六)加大多元化資金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作用,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農牧業科技創新引導支持政策,將存量和新增資金向引領現代農牧業發展方向的科技服務領域傾斜,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支持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加大科技服務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地區推廣科技創新券,推動企業等各類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直接購買科技服務。鼓勵銀行保險金融機構開展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具有發展潛力的農牧業科技創新型(科技型)企業。支持商業銀行建立適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授信盡職和獎懲制度,創新信貸審批制度,在業務范圍內加強對農牧業科技服務企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鼓勵保險機構圍繞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開展專利執行保險、專利被侵權損失保險、知識產權綜合責任保險等業務,簡化承保理賠手續,提升服務能力水平。金融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投入資金的風險評估和管控,保障資金安全。(牽頭部門:財政廳、銀保監局、科技廳、農牧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七)加強科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激勵機制。改進基層一線事業單位招聘方式,合理設置基層一線招聘條件。實施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特別是邊境旗縣和少數民族聚居旗縣就業創業。實施專家服務基層行動,鼓勵引導更多高層次農牧業人才深入基層,開展技術咨詢、科技推廣、培訓教學、現場指導,解決產業、技術難題,轉化科技成果。完善農牧業職稱評審條件,建立符合農牧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激發農牧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活力。落實蘇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貼政策。加強農牧業科技培訓和農村牧區科普,培養專業大戶、科技示范戶和鄉土人才,提高農牧民科學文化素養。(牽頭部門: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成時限:2022年)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農牧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各級有關部門要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資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科技廳、農牧廳要牽頭抓總,統籌推進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各有關廳局要集聚行業部門資源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強先進事跡、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積極宣傳,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積極營造支持農牧業科技服務的良好氛圍。(牽頭部門:科技廳、農牧廳及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