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關于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319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4-10-09 14:58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趙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國家科普能力建設,持續提升科普能力,推動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有利于提升公民科學素質,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培厚土壤、夯實根基。科普工作是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和實現創新發展的重要途徑。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區公民科學素質培養仍存在薄弱環節,比如,科普環境的有效供給不足,服務大眾的科普基礎設施薄弱等。近幾年,自治區科技廳全力推動科普工作發展,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科普能力建設,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科普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加大對科普場所的支持力度。
一、?大力推動自治區科普示范基地建設
科技廳負責科普示范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科普示范基地在認定過程中,經管理部門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實地考察三個程序。截至目前,共開展了四批次申報與評審,已認定了145家示范基地,其中包括相關廳局、高校、科研院所、全區12個盟市和2個計劃單列市,覆蓋場館類、非場館類、傳播媒體類、研發創作類等四類,涵蓋了現代農業、林業、生物、防災減災、氣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醫療衛生、傳播媒體、清潔能源及循環經濟等多個領域內容。通過自治區科普示范基地建設進一步豐富科普工作內容,對全區科普工作起到了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示范基地動態管理機制
為貫徹落實加強科普工作的有關精神,我們按照《管理辦法》“對自治區科普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三年一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給予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銷其認定,對評估優秀的以后補助形式給予經費支持”的有關規定,2023年、2024年,分別對2018年度、2019年度認定的76家科普示范基地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優秀的18家,合格為56家,撤銷資格的2家。根據評估結果對評估優秀的示范基地給予20萬元后補助獎勵,對評估及整改均不合格的示范基地撤銷其認定,并收回授牌。通過優獎劣汰,動態評價機制,以進一步加強我區科普能力建設,規范自治區級科普示范基地運行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結合您的建議,為進一步提高各盟市和有關部門對科普示范基地傳播能力提升重要性的認識,引導全社會共同推動創建科普基地工作,下一步我廳將修訂《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科普示范基地建設與管理,促進科普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大力支持旗縣科普基地建設。同時,將繼續加強與自治區科協等部門的溝通銜接,加大科普宣傳力度,提升全民科學素養,多渠道傳播科學知識、展示科技成就,營造熱愛科學、崇尚科學的良好環境。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