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自治區首批科技標桿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5-08 18:00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各盟市科技局、滿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連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發揮科技標桿企業對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科技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內科高字〔2025〕27號),現開展自治區首批科技標桿企業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自治區標桿企業分為引領型科技標桿企業和成長型科技標桿企業兩類,須分別滿足以下條件。
(一)認定為引領型科技標桿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內蒙古自治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主要產品市場份額處于行業前列,上一年度企業銷售收入在5億元以上;
3.產業創新帶動能力強,研發投入處于行業領先水平,且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
4.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Ⅰ類知識產權擁有量不低于30件〔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具有持續的知識產權創造和成果轉化能力;
5.擁有穩定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省部級科技創新平臺或具備較高水平的企業自建平臺;
6.上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認定為成長型科技標桿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內蒙古自治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細分領域擁有較強競爭力的代表性產品或服務;
3.企業成長性好,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6%(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并保持高速增長;
4.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Ⅰ類知識產權擁有量不低于10件〔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具有持續的知識產權創造和成果轉化能力;
5.擁有穩定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科技創新平臺;
6.上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申報認定程序
1.自評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向盟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等歸口管理單位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歸口管理單位對企業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提出推薦意見,對通過審核的企業申請表(附件1)上加蓋單位公章并形成推薦企業匯總表(附件2),以正式文件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
3.自治區科技廳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擇優提出科技標桿企業擬認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公布科技標桿企業名單。
三、申報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科技標桿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
2.《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截至申報時間企業獲得的有效自主知識產權授權證書及匯總表;
4.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企業近3年(不含申報當年)年報數據或財務數據、財務審計報告等,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
5.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研發創新平臺相關證明材料;
6.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書等。
四、其他事項
1.企業應如實、完整填寫信息,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如虛假填報騙取政策支持,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同一企業不得通過多個歸口管理部門重復申報。
2.各歸口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擇優推薦產業創新帶動能力強的重點企業。呼包鄂三市推薦企業各不超過15家、其他地區不超過10家,各國家高新區推薦企業不超過5家。原來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在有效期內(2023年度、2024年度認定)不能再重復認定為科技標桿企業,待有效期滿后可以申請認定科技標桿企業。2022年度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資格已經到期,可以參加本批次科技標桿企業申報。
3.請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擬推薦的科技標桿企業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推薦文件、推薦企業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于5月30日前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 系 人:自治區科技創新發展中心:賈媛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李艷麗
聯系電話:0471-6328553、6328606
電子郵箱:nmgkjtgxjsc@163.com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豐州南路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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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