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1-13 17:38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內科政字〔2024〕39號
各盟市科技局、財政局、教育局,各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各有關科研單位: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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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 ?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
2024年11月13日????
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科學
技術普及工作的實施方案
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是國家和社會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的活動,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為落實全區科技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科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的重要論述精神,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堅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持續推進科技創新資源科普化,強化全社會科普責任,加強科普能力建設,堅持服務大局,全面提升全民科學素質,堅持統籌協同,樹立大科普理念,強化科普工作的基層力量,推動科普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有效發揮科普對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作用,增強基層群眾對現代科學技術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將科學思想、科學理念轉化為全社會的創新能力,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堅實基礎。
二、強化科普職能職責
(一)完善科普協同工作機制
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各級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其中,自治區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在自治區黨委科技委框架下統籌,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科技廳;盟市、旗縣由科技行政部門牽頭建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完善科普聯席會議制度,適時添加新成員,更新聯絡員,加強對科普工作的統籌協調、規劃引導和督促落實,形成合力。
(二)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各級科技行政部門要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責任,加強對科普工作的規劃落實,重點抓好政策引導、督促檢查,推動科普工作發展。各級科學技術協會要發揮科普工作主要社會力量作用,履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牽頭職責,強化科普工作職能,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各自領域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領域科普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引導、公共應急、監督考評等,加快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科普格局。
三、加強科普能力建設
(三)打造品牌化科普服務載體
以“科技活動周”“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全國科普日”等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主題科普活動,面向公眾進行群眾性科普,普及基礎性科學知識,發揮重大科技活動示范引領作用,展示自治區最新科技創新成就,結合公眾關注度高、接觸度高、接受度高的科學技術知識舉辦科普惠民活動,形成一大批可推廣、可復制的科普示范典型,充分展現科技創新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撐作用。
(四)持續強化科普陣地建設
各地區結合實際,完善科普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鼓勵建設具有地域、產業、學科等特色的科普基地,挖掘科普資源,扎實開展豐富多彩的特色科普活動。完善現代化科技館體系,積極探索科普資源共建共享新模式、新機制,統籌實體科技館、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各類重點實驗室、農村中學科技館、青少年科學工作室建設,推動有條件的旗縣因地制宜建設完善科技館,支持和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科技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等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線上科普,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影響力和傳播力,打造高質量、有影響力的線上科普陣地,擴大線上科普傳播能力,提升公眾科學素養,促進科學知識的廣泛傳播。
(五)提升科普資源供給能力
以滿足公眾需求為導向,深度挖掘自然科學資源、科研設施、實驗器材、科普圖書等優秀科普資源,支持和鼓勵其加大對社會開放力度,提高科普資源供給能力,推動科普資源數量和質量同步提升。鼓勵科技工作者與文學、藝術、教育、傳媒工作者等加強溝通交流,創作一批優秀的原創科普作品,加大對優秀科普作品的推廣力度。
(六)加強科普人才隊伍建設
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素質優良、覆蓋廣泛的科普工作隊伍。健全專職科普工作者職稱評審標準,暢通科普工作者職業發展通道,鼓勵相關單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為職稱評審、崗位聘用、業績考核的重要參考。加強科普志愿者隊伍建設,整合自然、社會科學各類人才資源充實到科普講師團、科普專家團、科學家精神宣講團、“科普中國”注冊信息員隊伍,培育優秀科普工作服務團隊。對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四、推動科普與科技創新的協同發展
(七)發揮科技創新對科普工作的引領作用
大力推進科技資源科普化,加大具備條件的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基地對公眾開放力度,因地制宜開展科普活動。自治區科技、教育、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行政部門發布科技項目指南時,對具有科普價值的科研項目,應提出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要求。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要合理設置科普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發揮應有的社會效益。
(八)發揮科普對科技成果轉化的促進作用
在安全保密許可的前提下,及時向公眾普及科學新發現和技術創新成果。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和使用科技成果,讓科技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注重宣傳自治區科技發展的新成果和科技創新政策,鼓勵在科普中率先應用新技術,讓廣大民眾認識到科技對生活的積極影響,為科學研究和技術應用營造良好環境。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運用多種形式開展科普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五、強化重點領域科普供給
(九)強化青少年科普教育
加強青少年科學教育,組織開展青少年科技創新實踐活動,服務教育“雙減”政策落地。支持引導中小學校結合自身特色,充分利用各類科技資源加強科學教育,豐富科學教育方式及內容,組織開展校園科技節、校園科技周、科學家精神進校園、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追光行動—鄉村青少年科學素養提升項目”等活動。鼓勵學校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科普示范基地合作,共同開展青少年高校科學營、中學生英才計劃、自治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計劃等公益活動,安排學生實地參觀、實習和體驗。組織開展青少年科普講解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科普創新實驗暨作品大賽、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實踐活動,激發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力,通過實踐活動加深對科學原理的理解和應用。?
(十)強化農牧民科普工作
針對旗縣農牧民實際需求,結合當地主導產業,延伸到一線,開展針對性強、務實有效、通俗易懂的科學技術普及和實踐活動,使農牧民掌握科學知識,運用科學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提高農牧民科學素質。各地以建立的院士工作站、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小院等為依托,將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學知識帶給基層群眾,成為傳播科學、賦能科普、服務創新的重要窗口。著力培養農村牧區科普人員,建立健全科普培訓體系,建立常態化科普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安排基層從事科普工作的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提升科普人員專業素養和工作能力,以適應新形勢下科普工作發展的需要。?聚焦農牧民重點人群,開發針對性強的高質量公益科普內容,通過科普微視頻、科普宣講活動、農牧民科學素質提升專項行動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探索形成可借鑒、可推廣的科普活動新模式,在提升科普活動的社會參與度、影響力和群眾滿意度方面打造創新實踐樣板。
(十一)強化老年人科普工作
加強老年人的健康科普服務,依托老年大學、社區學院、養老服務機構等,在老年人群中廣泛普及衛生健康、智能技術等老年人需要又相對缺乏的知識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獲取、識別、防詐騙等方面的能力。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動員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力量,組織開展各種便捷可達、老年人喜聞樂見的科普活動,讓老年人在家門口就能學到健康知識和技能。鼓勵醫院開展義診、健康講座等活動,普及老年人合理膳食、心理健康、體育鍛煉、合理用藥等衛生健康知識,開展義診進鄉村牧區、科普在身邊等活動,讓農村老人也能獲得科普服務。
(十二)強化產業工人科普工作
按國家和自治區積極選樹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北疆工匠)、高技能人才等,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注重發掘和整合自治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型企業的優勢資源,圍繞低碳能源、前沿材料、航空航天等重點領域和新型儲能、算力網絡、生物育種等重點方向,依托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成立全區產業工人科普聯盟,完善產業工人科普工作機制,構建產業工人科普服務平臺,采取“點單”、“派單”模式,組織科普專家進車間、進工地、進園區,針對產業工人關心問題,開展科普報告、科普展覽、科普體驗等系列活動,引導產業工人學習科學知識、使用先進技術,積極參與產品研發與技術攻關,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組織產業工人參與自治區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新方法大賽。
(十三)強化領導干部科普工作
加強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普工作。提升干部隊伍科學素質,增加各級黨校和干部學院(校)干部教育培訓中科普內容的比重,加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領導干部的科學素質培訓工作。在黨政機關全面開展“科普大講堂”活動。
六、優化科普環境
(十四)完善科普法規政策體系
推動《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修訂,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明確科普工作的法律責任和權益保障,為科普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及國家和自治區支持科普發展的政策,健全相關配套政策,加強政策銜接,推動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確定的各項任務。
(十五)健全基層社會科普服務體系
鼓勵有關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根據工作對象特點,充分挖掘科普資源,深入旗縣及蘇木鄉鎮社區,開展常態化、多樣化、精細化、標準化科普服務。綜合考慮旗縣科普工作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配備情況,統籌科普工作人員力量,原則上旗縣(市、區)科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力量不少于10名,其中常住人口30萬以上的,工作力量不少于15名。旗縣科協要在旗縣科技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優勢,協同開展本地區科普工作。
(十六)加強科普輿論陣地建設
加大主流媒體的科技宣傳力度,整合優質科普資源,積極發布各類科普宣傳內容,推出有影響力和特色的科普精品力作,堅持講好科普故事、傳播科普服務、發出科普聲音。充分運用“互聯網+科普”手段,融媒體平臺,鼓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站在群眾和市場主體角度,制作系列科普作品,打造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科普傳播矩陣,積極弘揚科學家精神,引領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社會風尚。加強對科普作品等傳播內容的科學性審核, 凈化網絡科普生態,增強科學傳播的專業性和科學性,實現科普內容多渠道全媒體傳播。
七、加強組織保障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科普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力度,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壓實主體責任,協調落實本地區科普工作,將科普工作納入工作計劃,推動科普工作有序開展。
(十八)保障科普經費投入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將科普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對科普工作的投入,及時劃撥、專款專用。鼓勵通過購買服務、設立科普項目、后補助等方式支持科普發展。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廣泛吸引企業投資、組織資助、個人捐贈等社會資金力量參與科普事業發展。
(十九)強化督促落實
各地區加強科普規范化建設,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普工作方案,各單位、部門要結合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組織好科普活動,基層各單位要圍繞發展農村牧區經濟和建設科學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開展好科普工作。自治區黨委科技委員會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科普工作專項督查。